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机动车安全风险隐患,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18年9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17日止,集中开展机动车不确定驾驶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
一、“清零”范围
1
1、不计分处理对象为车辆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在定西的非营运小型汽车;营运小型汽车、大型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不予免分。
2
2、对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按照相关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不予免分。
二、“清零”条件
1
1、电子监控(非现场处罚)抓拍的一次性未记满12分的,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对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进行不记分处理。
2
2、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个人业务的,需提供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前来办理,不接受任何委托、代替、代办处理;办理单位车辆业务的,需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及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三、“清零”原则
1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违法当事人可到就近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四、办理渠道
1
2
2、办理地点:全市所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9月17日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微信平台
编辑:王峰
审核:闫宝明
绚丽漳县
定西市漳县唯一官方新闻微信发布平台,定期发布漳县新闻,漳县文化,漳县人物,图说漳县,精彩美文等优质内容,打造最受欢迎的新媒体平台!
欢迎关注绚丽漳县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