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PS的最新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是由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背书,并委托经合组织(OECD)推进的国际税改项目,是G20框架下各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同建立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和行政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该项目自2013年启动,包含15项行动计划,由34个OECD成员国、8个非OECD的G20成员国和19个其他发展中国家共计61个国家共同参与,中国以OECD合作伙伴身份平等参与其中,与OECD国家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2015年10月5日,OECD发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最终报告英文版,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迅速做出回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BEPS项目最终报告中文版。2015年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号文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以期尽早明确“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BEPS”)落地后的中国反避税管理规则、方针和政策。
在2号文征求意见稿后,中国反避税管理规则、方针和政策到目前还未出台。但2016年6月发布的42号公告,取代了部分国税发2号文的章节内容。42号公告可以认为是BEPS在中国的实践的第一步。
天职国际税务服务团队决定以专题系列的形式,通过天职国际微信公众号正式对外发布【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在中国的实践】。
BEPS行动计划在中国的实践
(2)
42号公告中的22张申报表和
114号文中9张申报表的详细结构对比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取代了国税发〔2008〕114号文。本篇内容我们将重点分析42号公告中的22张申报表和114号文中的9张申报表,两者所呈现的结构及内容的不同。希望通过非常细节化的分析,为大家在2017年5月31日前申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铺垫好基础。
我们将从如下两方面来分析新旧申报表的不同,第一,我们总结了【42号公告新增申报表单(12张)】。第二,原114号文中的9个表单,继续体现在42号公告10个表单中。架构虽然是差别不大,但具体填报内容有很大变化。我们总结了【新旧申报表对应关系】来将它们对应起来。使填过旧申报表的纳税人,更容易上手掌握新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新增申报表单(12张)

通过以上两张表格的列举,我们对关联交易的22张表的结构也相对更清晰,可以总结如下:第一,2016年度关联申报表,新增加了12张表单;第二,原来的114号文规定的9张表单继续通过42号公告中的10张表单的形式,继续留存,基本上还保留了114号文中的9张表单的精髓,并调整了具体内容。
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继续细述22张表单中的每一张具体表单,我们将通过分析:表体结构、填报说明、填报难点、常见问题来使纳税人精准地掌握填报每一张表单。
BEPS行动计划在中国的实践
(3)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
填报实务篇: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
企业在填报报告表前,首先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为后续报告提供指引。报告企业信息表主要包括表头、基本信息、企业内部组织部门信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企业主要股东信息情况等部分。
第一部分为100基本信息,从101项至126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独立核算、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上市公司、上市股票代码、上市交易所、记账本位币、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
第二部分为200企业内部部门信息,从201项至204项,包括部门名称、部门履行的职责业务范围及履行职责业务流程、员工数量、上一级部门名称。
第三部分为300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从301项至308项,包括职务名称、姓名、国家(地区)、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任职起始日期、任职截止日期、委任方名称。
第四部分为400企业股东信息(前五位),从401项至408项,包括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国家(地区)、登记注册类型、证件种类、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件号码、持股起始日期、持股比例。
详情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文件。
1.精简的一张小小的表,里面包含了46项企业的重大信息。在这46项信息的填报中,我们切忌轻率,因为里面有很多概念不能直接通过字面来填写,而是需要推敲和判断的。
2. 我们列举7个难填项目,来引起纳税人的注意。
“10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天职提示:注意两者都可以,并不是只能填纳税人识别号)
“108注册资本”: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币种及金额。(天职提示:注意出资或者认缴金额都可以,同时一定要填上币种,可以是外币币种。)
“109投资总额”:填报企业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币种及金额合计。(天职提示:投资总额的概念需要企业重点理解,和注册资本进行区分,同样要注意填上币种,可以是外币币种。)
“200企业内部部门信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从最顶层起填报。同一业务职能涉及超过一个层级部门的,可以合并填报。(天职提示:注意从最顶层起填报,可以合并填报)。
“300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在企业内部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信息。(天职提示:此处并未列全所有的高级管理人员信息,需要纳税人去判断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400企业股东信息(前五位)”:填报本报告年度最后一日按持股比例排序前5位股东的信息,与第五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股东,其信息也需填报。(天职提示:按报告年度最后一日排序前五位)
“407持股起始日期”:填报持股比例最近一次发生变动的日期。(天职提示:注意不要填成了真正的起始日期,而应该是最近一次发生变动的日期)。
1.在填报“202员工数量”是执行怎样的统计口径?
答:“203员工数量”: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全年从业员工数量。从业员工数量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员工数量计算公式如下:从业员工数量=(年初值+年末值)÷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封面填报中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是指?
答:“报告年度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3. 我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证书,证书上的成立日期是6月1日,我公司在取得证书3个月后,即10月1日才正式开始经营。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
答:如果纳税人可以正确区分开“实际生产经营之日”,且有证据证明,可以填报此日。但鉴于在现实中,在比较难划分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情况下,可以用营业执照证书上的成立日期。因为从成立之日起,理论上也就是应该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4. 纳税人在填报整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金额单位是万元还是元?
答:纳税人在填报整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都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但是,有些表单中的某项内容规定了可以填写其他币种,如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可以填写外币币种。
小小的一篇报告企业信息表,46项企业信息,需要填的信息,细节化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有些信息是基础性的,有些信息是具有一定深度的,如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有些信息是分析企业部门的功能的,如部门履行的职责业务范围及履行职责业务流程。报告企业信息表,作为企业填报的第一张申报表单,企业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高深度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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