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有轨电车具有节能环保、快速便捷、舒适美观、造价低等特点,运量一般为0.5-1.5万人/h,属于中低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在大型城市可以作为地铁的接驳与补充,中小型城市可作为主干交通系统。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8]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52号文)后,地铁、轻轨制式均需要国家审批且准入门槛大幅提高,而有轨电车仍由省级行政单位审批(核准),52号文的发布使得国内兴起了有轨电车的建设热潮,很多城市都在积极筹划建设中。
世界上第一辆有轨电车

世界上第一辆有轨电车
世界上第一条投入城市客运的有轨电车是1881年德国柏林的利希特费尔德建设的有轨电车系统。
英国于1885年开通了国内第1条有轨电车线路,至今仍在运营。

伦敦街头的有轨电车
美国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于1886年开通。我国旧式有轨电车从1899年开始到20世纪50-60年代,从马拉车到电力牵引,传统的“铛铛车”风靡一时。
根据CJJ/ T 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的定义:有轨电车是一种低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适用于地面(独立路权)、街面混行或高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单厢或铰接式有轨电车、导轨式胶轮电车。目前,导轨式胶轮电车在我国只有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使用,分类标准中的单厢或铰接式有轨电车即钢轮钢轨有轨电车,其运用较普遍,国内已开通线路中除上述两条线路外,其余均采用钢轮钢轨有轨电车。
现代有轨电车在我国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初,国内有包括天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长春、苏州、青岛、南京、珠海、淮安、武汉、成都在内的16座城市开通运营了有轨电车线路。与此同时,佛山、泉州、三亚等60余个城市都在积极筹备或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到2020年,国内规划建设的有轨电车线路将超过150条,规划公里数超过2600km。

上海松江现代有轨电车

广州海珠环岛线有轨电车

佛山高明区氢能源有轨电车

天津开发区有轨电车

比亚迪“云巴交通系统”

四川宜宾市智轨T1线
随着城市提出发展绿色、立体、智慧公共交通的需求,对有轨电车技术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有轨电车向着低噪声、低地板、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新型转向架技术、新型制动技术的研发提高了有轨电车的适应性,城市道路日趋拥堵,以地面敷设为主的混合路权有轨电车不能满足公共交通快速便捷的要求。
综合以上因素,包括100%低地板现代有轨电车在内的新型有轨电车应运而生,新型有轨电车多采用创新性的转向架导向系统,先进的牵引供电技术配合车辆储能电池实现环保节能,并且由单纯混合路权形向专用路权形式转变。
在看到新型有轨电车快速发展前景的同时,也应该充分认识到有轨电车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由于缺乏约束条件造成的发展盲目性,缺乏针对系统选型规划,项目立项随意性大,并且相应法规、标准和规范严重缺乏等,需要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宏观层面进一步规范和引导。
提高经济适用性
促进有轨电车可持续发展
针对有轨电车的产品类型与功能逐渐多样化的需求,有必要对有轨电车建设相关事项的经济适用性选择进行探讨,尤其二三线城市对建设成本的重视,建议充分结合城市的实际需求,对系统配置做一些适当的简化以降低建设投入。明确建设有轨电车的功能定位问题,使之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相协调、融合发展,不能盲目追求所谓的“高大上”,需量力而行。其中就包括车辆类型、供电模式、运营模式、车站结构等,力争在确保安全和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对有轨电车建设事项做好经济适用性选择,可以更好的推动城市的现代化交通发展进程,并满足二三线城市对有轨电车建设的需求。
统筹交通整体规划
做好线网功能衔接
有轨电车最基本的属性是公共交通工具,建设有轨电车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城市居民的出行问题,因此线网规划应充分结合城市既有交通规划,做好有轨电车线与既有线路之间的接驳换乘,发挥有轨电车灵活便捷的特点,吸引足够的客流。尽量避免通过有轨电车线带动未开发区域的思想,与地铁线路动辄5-8年的建设周期不同,有轨电车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建设周期短,一般1-2年即可投入运营,这一特点决定了有轨电车很难像地铁一样在施工期间培育足够的客流。若将有轨电车线规划在大片的未开发区域,希望通过线路培育客流、带动商业开发,将会造成在线路运营的前几年严重缺乏客流,难以支撑运营成本,有缺口补贴的线路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若没有缺口补贴,前期的线路运营将难以为继。
加强有轨电车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
相较铁路行业,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起步较晚,随着车辆、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基础设施等系统技术上的不断创新,城轨制式的多样化趋势愈来愈明显,产生了制式分类标准不统一、分类范围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有轨电车交通系统与城市间的协调发展。根据CJJ/T 114-2007《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单轨、有轨电车、磁浮等交通系统按照驱动或导向方式进行划分,很难系统全面的将包含新型有轨电车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制式进行整体区分,标准分类的不明确也造成了政府审批的难度。因此尽快制定能够准确明晰的标准对系统制式进行分类,有利于统筹各类有轨电车制式,也更适应未来城市多制式、多元化的综合立体公共交通的发展趋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地铁和轻轨建设标准的上调,越来越多的城市希望通过有轨电车实现城市的轨道交通梦想,新型有轨电车的出现,使得有轨电车产业的发展再次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新型有轨电车的特点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新型有轨电车产品种类多,适应性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做好经济适用性分析,加强城市交通一体化规划,以及推动相关标准规范尽快落地,合理有序的建设有轨电车项目,促进新型有轨电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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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京津区
供稿人:关鸣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