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况
广州XX有限公司因对其注册在第15类的第24770724号“乐飞亚LFY 及图”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我司律师分析
以汉字“乐飞亚”为显著识别部分的申请商标与以汉字“音标”为显著识别部分的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具体含义、显著性、呼叫及首字发音方面差异显著,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符合《商标审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企业实力雄厚,其良好的形象已广为人知,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精力,不仅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且在消费者当中拥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在实践中实际形成了一种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所以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我司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商评委最终裁定第15类的第24770724号“乐飞亚 LFY 及图”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组合商标相对于其他商标来说,复审成功率更大一些。我们的商标万不能轻易放弃,商标是我们含辛茹苦经营起来的品牌,是树立商业声誉的基础,是我们的无形资产。
商标被驳回,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多找几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为我们分析复审成功率并咨询价格,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代理公司,为我们进行复审事宜。我们可以事先准备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企业简介等多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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