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蔡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被告人方某伙同蔡某携带洛阳铲等作案工具前往位于漳县三岔镇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墩坪遗址内盗掘古墓葬,盗得文物80余件。经鉴定,被盗文物均属于战国时期文物。另查明,自2022 年5月10月期间,被告人方某伙同蔡某在漳县三岔镇及盐井镇等地多次实施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活动。盗掘行为对古遗址、古墓葬本体造成了损毁,对遗址的完整性和遗址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作案工具
庭审质证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漳县法院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周亚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