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漳县公安局以“防风险、降发案、护稳定”为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近日,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
2023年4月7日,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武当籍的包某某(男,汉族,34岁)因对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满,在某平台发布辱骂公安民警的视频。我局民警立即将包某某传唤至县公安局进行询问,经询问,包某某对其在自己快手平台发布辱骂公安民警视频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以寻衅滋事对包某某政拘留五日。
网警提示:
公然辱骂警察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任何寻衅滋事、辱骂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袭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希望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希望大家在警察执勤时多一些尊重,多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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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县公安局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张 强 编 辑:周亚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