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07时30分许,包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漳县城区西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三路与贵清路交叉路口处闯红灯行驶时,与李某某驾驶的甘JD04**6号小型轿车相撞,致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包某某、乘车人成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闯红灯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隐患!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线内停”规则,遵规守法,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来源: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周亚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