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类型
(一)引进类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A、B、C 类);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A、B、C 类);
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高层次创新团队项目、高层次创业团队项目);
(二)培养类
创新高端人才项目(A、B、C 类);
创业高端人才项目(A、B、C 类);
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高端创新团队项目、高端创业团队项目);
高技能型人才项目。
A、B、C 类项目主要根据行业领域不同划分:
A类: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机电及装备制造、建材、纺织鞋革、信息技术等行业领域;
B类:康养旅游、绿色食品、富硒产业等行业领域;
C类:哲学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
申报条件
申报人和团队须符合市“双百计划”实施办法中各类项目相应的基本条件。
引进类项目,申报人(团队)在宜工作不超过2年(2019年1月1日以后)或来宜创业不超过4年(2017年1月1日以后),所在单位应在宜春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高端人才项目、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人(团队带头人)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项目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52周岁。
评审流程
市“双百计划”申报评审流程主要包括申报、推荐、初审、审核、专家评审、答辩、公示等环节。
个人或团队申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18:00前完成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通过宜春市“双百计划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选择人才项目、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并提交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园区)推荐。11月15日前完成用人单位(园区)对项目推荐工作。申报人、团队所在的用人单位及时在申报系统进行法人注册,创业类项目由所在园区进行法人注册。各用人单位(园区)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县级组织部门初审。11月20日前完成组织部门初审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三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所辖用人单位(园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各项目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填写初审意见后提交至有关市直单位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完善的可退回申报人及时调整,再按上述流程操作。
市直单位审核。11月25日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市直单位按项目类别和产业领域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审核,主要评价申报项目在同行业竞争优势、发展前景等,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完善可退回申报人及时调整,再按上述流程操作。
专家评审、答辩。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在线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答辩,根据专家打分情况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
注意事项
“双百计划”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10日。
【免责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