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2020年底授权且未享受资助的或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度内的发明专利,按照每件5000元标准资助。
申报条件
2020年底授权且未享受资助的或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度内的发明专利。
申报材料
(1)《九江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金申报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经办人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4)个人申请资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申请资助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
2021年列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较为健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立了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奖励和培训制度;
申报材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实施及实施效益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在2021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申报材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书》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利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
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贷款,根据评估价值和融资额度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万元评估费用。
申报条件
(1) 2021年依法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企业;
(2)企业获授权的无形资产并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市场潜力较大,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3)企业经营期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同时,未在九江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曝光,公布违规信息,并列入政府补贴限制清单名录;
(4)用于质押的专利权有效期尚存年限在3年以上,不存在纠纷,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并已履行还款义务。
申报材料
(1)《九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书》
(2)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副本)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5)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借据复印件;
(6)资产评估合同和评估费发票。
专利导航
开展专利导航,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九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
(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3)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
(4)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2名以上;
(5)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6)企业近3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7)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1)《九江市专利导航补助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以及“企业申报必须具备条件"的第3-7条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属于十大产业链的产业联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九江市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或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熟知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支持政策。
(2) 具备较强的行业带动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龙头骨干作用或桥梁纽带功能明显。
申报材料
(1)《九江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补助申报书》
(2) 申请项目基本信息
(3)项目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4)项目申请方案
(5)牵头申请单位情况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年度申报资助资金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请务必于上述截止日期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 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的;
(2) 重要信息填写不全的:如专利号、收款人户名、账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填写不详,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信息填写不准确,申报人名称与银行户名不一致或者申报人姓名与身份证明不一致等;
(3)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申报材料;
(4)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
(5)专利权有争议的。
【免责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