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3〕8号)要求,省级主要参与部门和各级普查办采取自下而上、基层推荐、逐级审核、民主择优、集体研究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经省普查办、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并报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拟正式推荐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监管处等12个集体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包敏等12名同志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普查办、省应急管理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12个)
甘肃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监管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甘肃省林草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处
甘肃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
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兰州中心气象台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泾川县应急管理局
永靖县应急管理局
(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个人(12人)
二、联系方式
(一)省普查办联系人:马伟
联系电话:18093101002,0931-7608515(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
电子邮箱:zhzhfxpc@l63.com
邮 编:730030
(二)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931-7608189,0931-7608745(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
电子邮箱:158351992@qq.com
邮 编:730030
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来源: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胡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