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是多少?
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限额支付:
1.正常产不超过3500元。
2.难产不超过4500元。
3.剖宫产不超过55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5.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3500元。
6.怀孕7个月以下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500元。
7.怀孕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000元。
✅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员生育产前检查费实行限额支付,怀孕至分娩前产生的生育检查门诊费用限额支付2000元。
✅参保人员计划生育费用可以报销吗?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85%支付。
✅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的享受有哪些规定?
按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4%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按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7%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计算,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拨付至本人。
✅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有哪些规定?
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为:
1.正常生育包括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4至6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
3.怀孕2至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
4.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
✅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病历资料等,填写《定西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工作关系转移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职工工作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
✅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分娩前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生育津贴。
✅能否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异地生育、计划生育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在异地生育可享受同参保地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住院费用清单及收费票据、病历材料予以报销。
✅参保女职工分娩中的其他疾病如何报销?
参保女职工分娩中的其他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
来源:漳县医保局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张 强 编 辑:尹 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