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漳县全面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漳县永泰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须用本人或本单位真实名称,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和单位反馈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返还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2-4861469
通讯地址: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来源: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郭凤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