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条件
1. 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5.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扶持政策
(二)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收从25%降到15%。
(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荣誉授牌。
申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