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将新一批改革举措向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进行推广。
记者研读这份文件发现,这批改革经验涉及科技金融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激励、军民融合发展等多个方面,共有20项具体举措。如果加上2018年、2019年推出的前两批经验举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已形成并推广实施的经验举措已有56项。
对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很多人感到有点陌生。其实,早在2014年举行的十八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亲自对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做出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推广改革经验。
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改革试验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全面展开,成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相关改革举措先行先试,旨在聚焦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深化开放创新。
与前两批改革经验不同,新一批经验举措更加强调对科技体制机制的创新,更加重视对金融工具的运用,更加注重对创新环境的营造。
比如,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银行与专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期集合信贷机制;建立银行跟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释资金池;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的仪器设备信用贷。
在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方面:集中科技骨干力量打造前沿技术产业链股份制联盟;对战略性科研项目实施滚动支持制度;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创新创业增量型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生物医药领域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一站式”监管服务机制;地方深度参与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立提供全方位证据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
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此外,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还有一些具体举措。
可以预见的是,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新一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优化提升创新政策生态,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营商环境。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