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益导向,湖南省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工业、农业、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问题,以及事关新兴业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等,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突破及工艺创新。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申报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1.申报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申报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及团队可获得优先支持;
5.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
二、申报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可取得哪些政策优惠?
1.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原则上省财政科技资金每项支持50万元~1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2.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由企业牵头申报的,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独立承担的公益性研究项目,省财政科技资金可全额资助。
三、往年项目申报时间:
5月13日-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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