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甘肃省13家单位和组织因在人道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等领域的卓越贡献,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此次表彰不仅是对我省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成果的高度认可,更为新时代全省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本次我省获奖的13个单位和组织涵盖城乡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四大类别:包括临泽县沙河镇惠民社区、灵台县城市社区西大街社区、西峰区合水西路社区、漳县武阳镇城东社区等四个社区;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平凉市静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庆阳市华池县列宁学校、陇南育才学校等四所学校;天水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酒泉市红十字方舟救援队、平凉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等三个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张掖市高台县人民医院和临夏州康乐县人民医院两家医疗机构。这些单位和组织在各自领域扎实推进“三救三献”核心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红十字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全省红十字系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指引,通过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创新人道服务载体等举措,推动全省红十字基层组织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6万个红十字基层组织。此次获奖的13个单位和组织正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它们生动展现了全省红十字系统在人道救助、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来源:甘肃省红十字会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张 强 编 辑:尹 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