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漳县“严纪律强执行争一流”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现就受理干部职工作风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国有企业及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
二、受理范围
1.干部职工脱岗漏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长期脱岗未上班甚至“吃空饷”等问题。
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不正,执纪执法不公、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3.服务群众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群众办事“多头跑”,“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落实惠农惠民政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其他纪律作风突出问题。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2-48625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12388(纪委信访举报专线)
2.网络举报:通过漳县纪检监察网或12388网络举报平台反映
3.来信来访地址: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委办公楼407室),邮政编码:7483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县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反馈。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漳县纪委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
来源:漳县纪委监委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郭凤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