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新政频出,除了征期延长之外,小望还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的关键事项,财务同学们一定要重视:
01 6月征期定了!19日截止!
02 个税汇缴截止月!完不成要进失信名单!
03 工商年检,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04 社保缴费有变!单位承诺,员工签字确认!
05 6月起,你的工资或涨!
06 个税新政颁布!2024年全面实施!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根据新政,完不成个税汇缴的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那么财务如何知道单位还有哪些员工未申报个税汇缴,从而进行提醒呢?小望整理了两种方式,供大家学习使用: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左侧页面中找到【查询统计】,展开【查询统计】模块,找到【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

在【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界面中,【税款所属期】下拉选择2023年,在【申报状态】下拉选择查看已申报和未申报
如需查询往年员工申报情况,可选择往年年度、可按不同条件进行组合查询。
方法二: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单位办税】模块,点击【集中申报】展开,点击【查询统计】展开,选择【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点击【查询】展开更多条件查询

【税款所属年度】下拉选择2023年,在【申报状态】下拉选择查看已申报和未申报

如需查询往年员工申报情况,可选择往年年度、按不同条件进行组合查询
03 工商年检,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不填报的企业或个体户将会被罚!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随机抽查;
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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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北京市为例,给大家整理了最全最细的申报流程:

通告中明确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重点内容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一)高度重视。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二)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时间,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对于部分人来说,6月起可以多领一部分工资,即高温补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不少省市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
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其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10月,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1、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2、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且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分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行权日起计算。
4、证券监管部门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季度向税务部门共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信息,财政、税务、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现就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前海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前海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实施范围是《发展规划》中划定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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