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妇女权益保障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全面修订后正式实施。近期,福建、贵州等多地陆续根据各地实际,出台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每一条与用人单位、HR工作息息相关今天为大家一一讲解,建议转发收藏!
02 5月15日起贵州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
03 新法发布,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招聘的过程中,通常会发布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这时要特别注意简章或广告的内容,要保证其不含有各种各样的歧视性条款。比如:不要出现要男、女、已婚已育等刚性条件,多用优先,如男士优先,已婚已育优先等等。
在实务中,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广告可能会通过多种途径,如网络招聘、大型招聘会、报纸广告等,应尽量保持不同途径、不同形式所发布的招聘广告内容一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用人单位可以每1—2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场所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来源:51社保网等,内容仅供读者交流学习,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