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抬头就是购买方名称,不可以随便填写,发票抬头填写不全,可能会造成无法税前扣除等隐患,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发票抬头的问题。
发票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实际购买方。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充】普通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但是税号那栏填写的是公司税号,可以用吗?
不能用来公司报销,用以公司报销的发票必须开具公司全名与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发票抬头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方的完整名称,不可以写任何形式的简称,只有发票抬头的信息完整正确才可以税前扣除。
不可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如果发票抬头写错或少写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建议重开。
【提醒】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付款单位全称。
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本身不加工,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普通发票抬头填入公司名称及税号就可以正常使用,银行账号及地址电话不做强制要求,不填地址及电话号码也可以。
并不是所有个人抬头的发票都不允许税前扣除,只要是符合真实性原则,与经营相关的允许税前扣除,比如:
(1)机票、火车票;
(2)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医药费发票;
(4)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的职业资格认证费用;
(5)员工入职前的到医疗机构体检票据等;
(6)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7)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