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国家又双叒叕发布了新政策,该政策一经发布,我们就收到了很多咨询,那么究竟是什么政策呢?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第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税收征管事项按现行征管规定执行。
字好多,不太明白?没有关系,下面的一些咨询可以帮助我们共同理解学习一下。
A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涵盖整个10月-12月整个季度期间,比如A公司的高企资格于2022年11月到期了,请问A公司2022年10月份购买的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
根据政策条文: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A公司四季度中有月份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以A公司2022年10月份取得的设备,符合政策相关规定。所以A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机械设备,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B公司目前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2022年12月购置了一台办公用设备,预计不会用于研发,那么B公司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根据政策条文: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购置的设备、器具必须用于研发。因此,B公司购置的设备,无论是否用于研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C公司目前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2022年12月购置了一台办公用设备,因公司需要,是否可以不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愿选择是否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享受。
D公司目前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2022年12月购置了一台办公用设备,如果在办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综上所述,这个政策你明白了吗?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