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注意特殊行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这两个行业,2023.1.1-2027.12.31,120%,220%
三、哪些行业适用?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四、哪些行业的研发费用不能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五、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的计算
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前面1-5项之和,不含委托研发)/90%*10%
(1)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2)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案例】某制造企业2024年进行了一项研发活动A项目发生人工费用共30万,消耗材料费用共30万,仪器的折旧费用共28万,与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账面上研发费用共计100万,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全部予以费用化,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
解析: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30+30+28)×10%/(1-10%)=9.78万元。
9.78万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97.78万元。
(30+30+28+9.78=97.78万元)
该企业当年度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7.78x100%=97.78万元。
研发加计扣除的金额在主表带出来,注意表格中是以万元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