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货车司机王先生驾车通过湖南临湘市的桃林超限超载检测站时,有工作人员称他的车辆超载,要求缴纳罚款200元。工作人员让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他,由他代缴。当天,王先生登录交管12123平台,发现在此次超载违法记录中,缴款数额为0元,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仅对其“处警告处罚”,并未罚款。他怀疑,200元的款项是进了对方的私人账户。
17日,临湘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辅警已被辞退,并被责令退回200元。王先生表示已收到200元退款,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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