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的赵某驾驶大货车行驶过程中碰撞到了骑电动车的李某,导致李某受伤。事发时赵某并不知情,并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李某因骨折住院治疗共花费6万余元,交警也第一时间找到了大货车驾驶员赵某,并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而保险公司认为赵某事发后驶离了现场,不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研判,赵某主观上并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客观上也未因其驶离现场导致责任难以认定或扩大损失。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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