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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山东锐创社科技服务平台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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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精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请各区县及有关单位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创客及优质服务机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参赛
    请各区县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参赛,并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大赛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氛围。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通知附件2);报名时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
    二、做好优质服务机构征集工作
    为促进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助力优秀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现面向社会征集优质服务机构名单,通过汇聚优质服务机构结成创客之家服务联盟,向“创客中国”大赛参赛企业、创客提供全链条优质服务。征集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征集服务机构相关要求见通知附件3、附件4)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139号).doc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docx
    3.关于征集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暨组建“创客之家”服务联盟的通知.docx
    4.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docx

    2023年7月25日


    鲁工信创〔2023〕139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精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举办“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聚焦聚力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助力制造经济、数字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
    三、参赛要求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历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加本届赛事。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四、赛事安排
    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主体类型组织比赛,分为项目报名、选拔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选拔赛、决赛详细赛程及办赛方案将在比赛前另行通知。
  (一)项目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大赛注册
    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时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
    (二)选拔赛。采取线下路演方式进行,评审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现场打分、亮分,赛后依据排名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并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答辩、现场打分亮分、现场公布公正”的方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等奖项,并为获奖项目颁奖。决赛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五、政策激励
    (一)资金奖励。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并对获奖项目进行资金奖励。
    (二)重点培育。比赛优胜企业纳入“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进行精准服务和成长帮扶,并组织获奖的优秀项目到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培训,学习和借鉴前沿先进的产业科技创新、产业链融合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和管理模式创新等经验做法。
    (三)宣传展示。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等,联系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在“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展播展示,协调多类媒体进行广泛推介。
    (四)投融资对接。联合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五)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六)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七)“专精特新”培育认定支持。“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服务机构征集
    为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培优加速计划第一批服务机构在带动发展和提供优质化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助力优秀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结合山东省“创客之家”服务主题,现面向社会征集优质服务机构名单,通过汇聚优质服务机构结成服务联盟,集聚技术、资本、市场等优势资源,向“创客中国”大赛参赛企业、创客提供全链条优质服务。(征集服务机构相关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七、工作要求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和省《通知》要求,依据赛事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参与大赛活动,并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大赛宣传和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氛围。赛事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八、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531-51782710
    报名技术支持010-68200382
    附件:
    1.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关于征集第八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暨组建“创客之家”服务联盟的通知
    3.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

    山东省工业山东省
    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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