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到今年8月1日在我省实施满一年。截至7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22337户,与去年8月1日试点交接的9621户纳税人相比,增加12716户,增长一倍多。试点以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减税规模达到62232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国税局获得的消息。
试点纳税人户数增加一倍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2233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081户,占14%;小规模纳税人19256户,占86%。与去年8月1日试点交接时的9621户纳税人相比,增加了12716户,增长132%。新增户数主要集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新增户数占比近50%,表明营改增在总体上促进了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从试点行业分布看,部分现代服务业19016户,占总数的85.13%;交通运输业2933户,占总数的13.13%。其中,铁路运输29户,电信业293户,邮政业95户。从地域分布看,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主要集中在省内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对周边辐射作用较强的地区。全省74%的试点纳税人分布在兰州、酒泉、张掖、白银、天水五地。其中兰州地区11029户,占总户数的49%。
试点一年入库营改增税收收入逾14亿元
省国税局分析称,营改增试点一年来,全省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收入143250万元。
无论从试点行业、企业类型还是地区等角度分析,营改增税收均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征。从行业分析,交通运输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63875万元,占总额的44.59%;其中74%税收集中在陆路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77747万元,占总额的54.27%。邮政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355万元,占总额的0.25%。电信业入库营改增税款1273万元,占总额的0.89%。
从企业类型分析,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累计征收改征增值税收入73539万元,占总额的51%;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征收改征增值税收入69711万元,占总额的49%。从地区分析,试点以来全省营改增收入半数以上来自兰州地区,累计组织营改增税收76570万元。庆阳、天水和酒泉三地累计组织营改增税收分别占总收入的8%、7%和6%,其余各地均在4%以下。
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97%以上
从试点企业的总体情况看,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到97%以上,总体上平均税负为3.88%。
营改增自2013年8月1日在我省试点以来,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减税规模达62232万元。同时,各级国税部门积极落实营改增各项优惠政策,全省共办理免退税款18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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