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税改的背景之下,最近宏观税负话题再度引起关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撰文分析宏观税负概念,并根据最新数据计算出当前中国宏观税负已经达到36.34%,其中居民和企业承担的比例约为6:4。冯俏彬在文中还指出,之前在媒体上流传的“人均宏观税负”是个伪概念。
所谓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是一个比率,而相关媒体上计算“人均宏观税负”时则是用政府收入直接除以人数,这并不符合“宏观税负”这个概念的本意,因而确实是一种语词上的误用。同时,性质不同的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水平也应该分别计算,把二者混淆起来算出人均值并无实际价值。出于严谨的考虑,相关专家的解释和澄清很有必要。
不过,虽然“人均宏观税负”这个概念很欠严谨,但公众之所以对此异常关注,其实只是借助这一出口,表达一种期望税负趋向公平、福利与税收相均衡的心理。尽管相关的表达不够专业,但并不代表税负问题就不值得重视。虽然“人均宏观税负”概念似是而非,但不论如何,许多学者引用的数据表明,中国宏观税负近年来在不断上升,同时税收的增长率也持续高于GDP增长率,这意味着政府收入在国民新创造的价值中占据了一定的分量,这个现象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在与其他国家横向比较时,学界大多认为中国的宏观税负比较低。曾有学者指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1)》数据测算,我国宏观税负不仅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但是其中的问题在于,“税负”这个概念比较适用于政府财政以税收为主要形式的国家,而目前我国还存在自己的国情,在我国仍然存在的一种情况是,很多政府收入以收费形式存在。在计算财政收入进而计算宏观税负时,根据中小口径和大口径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前者只限于税收,而后者还包括行政收费、社会保障缴款等等,它们虽然不叫做税,但与税收的性质很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根据税收来计算,就可能会低估宏观税负水平。
因此,未来必须切实落实税收法定、政府收入法定的原则,大力推进费改税、让税收成为政府收入的主体,这一方面可以减轻居民的税外负担,让“税负”变得清晰可预期,另一方面能缩小不同口径计算的差距,让宏观税负这项指标更精确地反映现实,从而帮助政府决策部门做出科学的判断与决策。
税负虽然时常被称为“痛苦指数”,但人均税负的高低并不能与居民幸福感直接划等号,不能说高税收就更痛苦,比如芬兰等北欧国家人均税负很高,但因为都享有“从摇篮到坟墓”的完美福利,所以幸福指数也较高。所以说,幸福度也取决于税收转化成为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政府民生开支的程度。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是高还是低,这个问题还待商榷,未来宏观税负也可能发生各种调整和变化,但只要财政支出方式一直存在建设性支出、行政成本支出过高而福利支出不足的问题,那么大部分居民对税的感觉肯定就是以“痛苦”为主的。要改变这一点,唯有加快财政改革,改变财政支出结构,让税收更加惠及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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