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到底取消了哪些和财税有关的审批程序?

到底取消了哪些和财税有关的审批程序? 中税网
2015-04-22
0
导读:点击上方“中税网”可关注我们!摘要:国务院前段时间发布了国发【2015】11号和税总发【2015】45号两个
点击上方
中税网
可关注我们!


摘要:国务院前段时间发布了国发【2015】11号和税总发【2015】45号两个文件,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在这里,我们对于这两个文件中所取消的和财税相关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归纳及汇总,供您收藏和保留。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20

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

25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26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27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28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29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审批

30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优惠政策审批

31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32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33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34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35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36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7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审批

76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77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减免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5〕4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4-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布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另外,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定,取消“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
  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全面落实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各单位应及时修改涉及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及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涉税13项)
   2.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2日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1

车辆购置税完税车辆不予登记的退税审核

说明:对于国发【2015】11号和税总发【2015】45号两个文件的附件在此仅选取与本次答疑有关的附件内容。

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

中税网携全国37家分公司,32家税务师事务所(AAAAA)分所

17家会计师事务所
帮助企业把控风险,让“透明人”变成“健康人”
为您提供2014年度新申报表财税综合解决方案

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财税综合服务领先品牌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税网
中税网-智慧财税服务平台!
内容 3158
粉丝 0
中税网 中税网-智慧财税服务平台!
总阅读7.5k
粉丝0
内容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