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税时,是按发票开具还是发出商品确认收入?
提问:
老师:
我们是销售商品的生产企业,销售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发票已开,款未收,商品未发出
2、发票已开,款未收,商品已发出
3、发票已开,款已收,商品未发出
4、发票未开,款未收,商品已发出
5、发票未开,款已收,商品已发出
6、发票未开,款已收,商品未发出
等各种情况,请老师总结下:
当月报税的收入是按开出发票还是按已发商品来确认报税。即:每月网上申报税是以发出商品就要交税,还是开出发票来交税,请指导,并告之相对应的法规与政策,谢谢!
专家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同时还要看合同签订时的结算方式。对于直接收款销售,只要开出发票就要纳税。1、2、3需要纳税。4、5需要纳税。6的情况不需要纳税。
专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