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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答疑】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问题

【精华答疑】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问题 中税网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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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中税网”可关注我们!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问题?  提问:  公司自然人股东A,准备半年后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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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问题


  提问:


  公司自然人股东A,准备半年后把股权平价(对应净资产份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转让给另一个由自然人A控制的投资公司,转让时需要缴个税吗?若需要,应如何计算缴纳?请提供政策依据。


  专家回复:


  1、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交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如果股权转让价格为平价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第三条的规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285号


   一、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增资扩股方式选择及税额计算

  

  提问:


  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现中方要扩大投资比例4.5%,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亿,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2亿,公司初步采用二种方案:


  1)外方股权转让,将4.5%股权卖给中方股东;

  2)中方增资4.5%股权


  请问在二种方案下,中方股东各需缴纳金额? 对于二种方案所涉及的税收各是多少?


  专家回复:


  1、对于第一种方案,中方股东大体要用金额取决于外方股东出让股份的要价,一般不会低于76500000元人民币,另外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缴纳印花税38250元。


  2、对于第二种方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增资,即认为其放弃按其原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可由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认购比例。该名股东在增资后所占股权比例将因此降低,但所持股权比例降低并不导致其股东资格的丧失,其他股东无权剥夺该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至于具体增资金额,需要明确原来股东各自的具体比例。


  3、对于第一种方案,主要涉及印花税(买卖双方都应该按照股权转让或者购买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转让方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10%的税率)。至于缴纳税款,请明确具体的转让金额。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4、对于第二种方案,主要是被投资公司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缴纳印花税金额为新增投资额的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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