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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答疑】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后,还能去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吗?

【精华答疑】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后,还能去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吗? 中税网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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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中税网”可关注我们!提问:  税局公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后,小微企业不用交增值税了,那小微企业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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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税局公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后,小微企业不用交增值税了,那小微企业能提供什么发票给客户?能去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吗?


  专家回复:


  根据以上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客户自开普通发票。对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而言,税务机关也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需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放弃免税政策,完税后税务机关才给开具。


  专家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3]49号):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针对该部分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而言,税务机关也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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