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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借统还业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统借统还业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中税网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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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中税网”可关注我们!  统借统还是许多大型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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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借统还是许多大型企业资金管理的方式。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及其附件3的有关规定,帮助大家分析统借统还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入的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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