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题程序,课题日常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归档,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的一般管理流程,您科研项目管理的必备常识。
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由申报者按照国家各部委[一般指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中科院、研究所的项目指南要求,按申报时间和项目指南的要求提出申请,参加课题研究人员要签名同意,并经所在研究单元或研究室同意后方上报研究所。
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研究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初审。由研究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国家、中科院、研究所项目指南要求后,通知申请者准备作开题报告(报告时间、答疑等环节)。
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对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关键技术攻关、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科研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按科研项目管理部门通知某项目评审会的时间、地点、报告顺序,申请者一般提前1小时达到评审会场,按评审会的要求进行的内容如下:首先,由申请者作项目的概述报告(一般时间为20~40分钟),报告包含立题意义、技术积累、关键技术攻关、实现的可行性、提交成果的形式、进度和经费、承诺等方面;然后,进行同行专家质疑阶段(一般时间为0.5~1小时),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能回答专家的问题应做出回答,需要进一步论证也要做出说明,做好记录,会后进一步论证后给出是否采纳的结论;最后,申请者退场出会场,专家进行评议后得出通过评审或不通过评审的意见,上报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其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研究所科技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结合研究所的工作开展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研究所的领导同意。
研究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科技管理部门,课题组每季度至少有一次小结。
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己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和签名。
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交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他记录资料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各课题组可使用。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科技管理部门。课题组组长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齐后,上交科技管理部门归档。
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拖延理由,上交科技管理部门,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①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②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新课题。③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承担任何研究课题。
编辑:万万
文章来源:科学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