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销售人员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不善丢失,因无法与销售方取得联系,所以也无法取得记账联,请问如果我单位不认证,有什么税务风险吗,销售方有什么关联吗?
专家回复:
1、贵公司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发票丢失情形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取得专用发票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对于滞留票,税务机关通常会检查形成滞留的原因,因此建议贵公司按回复1的办法处理。
对于销售方来说,此项业务真实且已申报交税则没有税收风险。

中税网
单位销售人员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不善丢失,因无法与销售方取得联系,所以也无法取得记账联,请问如果我单位不认证,有什么税务风险吗,销售方有什么关联吗?
专家回复:
1、贵公司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发票丢失情形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取得专用发票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对于滞留票,税务机关通常会检查形成滞留的原因,因此建议贵公司按回复1的办法处理。
对于销售方来说,此项业务真实且已申报交税则没有税收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