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接一些单位的零星小工程,工程主要是人工费,材料用的很少,人工也不固定,大部分是临时工,变化很大,这些零星工程的成本,我们可以用工资表的形式列支吗?发放的工资能发放现金吗?税法有规定吗?工程进行过程中,有时需要租一些钢管等工具,付给对方的租赁费,对方能给开什么样的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票的话,我们可以抵扣吗?
专家回复:
如果是雇佣的临时工,可以用工资表的形式列支工资;可以发放现金,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才可以税前扣除工资;如果是动产租赁,对方开具租赁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贵公司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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