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如果赡养老人父母当中就剩了一方,母亲或者父亲,扣除标准多少?非独生子女直接按照1000元基准扣?父母亲就剩了一方,还有3个兄弟姊妹的怎么计算?
专家回复: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特别要提醒的是,赡养1个老人跟赡养4个老人,扣除总额是一样的。现在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现阶段只是一版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何操作还是要等正式的政策法规文件下来之后按照规定来具体操作。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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