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我们继续来学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三)大病医疗。
扣除主体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扣除内容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
扣除标准为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万5千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限支出当年)。
扣除方式: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留存资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四)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主体为本人或配偶。扣除内容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其中,首套房贷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房贷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如夫妻婚前分别买一套住房发生首套房贷,婚后也只能择一扣除,由购买方按100%或双方就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段: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五)住房租金。
扣除主体为本人或配偶。扣除内容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②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定额扣除;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时间段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当月至租赁期结束当月。提前终止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注意: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也有。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③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房贷利息和房租扣除政策。
(六)赡养老人。
扣除主体为子女。扣除内容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为①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②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可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好了,本期的听见真知就到这里,下一期我们将继续学习累计预扣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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