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于许多正在起步发展阶段的小型企业,这可是个利好消息。
那么,要享受优惠,还有什么事项需要注意的呢?结合相关文件,小编整理了以下几个问题,看完你就明白了……
1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符合什么条件?
1、行业要求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3、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4、资产总额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注意,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以上四个条件均要同时符合,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一直在变化如何计算?
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符合优惠条件,一季度预缴申报已缴纳税款怎么处理?
答: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4其他注意事项
政策指引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文章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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