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明年起,将新增6项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无疑对自然人纳税人来讲,月入万元有望迎来免税时代!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案 例
我是独生子女,上有老、下有小,还要养房贷,虽然我属于上班族中的白领一族,月收入万元左右,但是之前每月个税负担较重,明年我测算了一笔账,竟然不需要缴纳个税了:
①2个孩子上学每月可扣除2000元;
②自己父母均年满60岁了,作为独生子女我每月可扣除2000元;
③家里的房贷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
这已经可以享受5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加上5000元的起征点也就是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月收入万元左右基本不必缴纳个税了!
文章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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