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之间转让股权的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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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积累未分配利润1000万,股东是夫妻两人。现在丈夫想把股权全部转让给妻子,请问合法夫妻之间股权转让免征个税吗?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转让股权无转让所得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印发):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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