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款的增值税问题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款的增值税问题 中税网
2022-04-19
1






问题描述



公司有块地,被列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建设里了,政府给我们的土地收购补偿款是不是属于免征增值税收入?



专家回复



政府依法征用收回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中税网智答咨询

专注解决您的财税问题


7x24小时智能贴身守护

语音文字交互问答,高效服务


快来体验“智答咨询”的乐趣

扫码获取↓↓↓




中税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税网
中税网-智慧财税服务平台!
内容 3158
粉丝 0
中税网 中税网-智慧财税服务平台!
总阅读2.1k
粉丝0
内容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