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一
问
”
问:跨区迁移后,三方协议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答:需要重新签订,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点击新增按钮,新签三方协议即可。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三、网签三方协议页面。

“
第
二
问
”
问:环保税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怎么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应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左上方下拉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应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五、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页面,左上方下拉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
第
三
问
”
问:注销跨区税源登记如何操作?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注销跨区税源登记】,此模块适用于跨区税源登记注销(注销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
注:主管税务机关下不能办理此业务,必须是切换税务机关且“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显示【是】的才可以办理。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注销跨区税源登记。

三、注销跨区税源登记页面。

来源丨北京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