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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给个人佣金的税务问题

关于公司给个人佣金的税务问题 中税网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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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公司委托个人为公司介绍了一项业务,双方约定由A公司付给个人介绍费,请问该笔费用对个人来说属于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什么税?对于公司来说,所得税允许列支的成本是多少?



专家回复



个人介绍业务给公司,个人取得公司支付的介绍费,属于佣金。个人取得的佣金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可开具“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税目的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3%征收率的收入全额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外)。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取得的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佣金的公司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及相关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规定,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计算应纳税额。
公司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按照双方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限额内,据实扣除。




政策依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
一、销售服务
(六)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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