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2.
我是试点纳税人,还能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进行红冲吗?
3.
我是试点纳税人,可以对自己已勾选抵扣的发票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4.
我是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5.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能否进行部分红冲?
6.
试点纳税人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对方确认是否有时限要求?
7.
我是试点纳税人,对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会增加吗?
来源丨上海税务、中国会计视野,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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