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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欠税公告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主要是在保护纳税人权益、规范公告流程、调整公告范围等方面有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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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方面 |
主要变化 |
影响/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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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益保护 |
新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立法目的之一;增加公告前向纳税人推送确认及异议处理流程 |
从立法源头强调权益保障;给了纳税人对公告内容提前核验和纠错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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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流程与时效 |
统一公告频次为 “按月”公告 |
欠税信息发布更规律、及时,动态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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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范围与内容 |
1.明确将欠缴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对应滞纳金纳入公告范围。 |
公告覆盖的费种更全面;欠税的时间信息更清晰,便于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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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机关与渠道 |
1.统一公告机关为欠税所属的县级以上税务局。 |
责任主体更明确;社会公众查询欠税信息更加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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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告情形 |
不优化可不公告的情形,明确破产、清算程序中,税务机关已依法受偿但未获清偿的税款及滞纳金可不公告。 |
与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衔接,对符合法定程序的企业更为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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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新与信用联动 |
1.缴清欠税或信息变更后,公告机关于次月更新公告。 |
激励纳税人及时清缴欠税以修复信用;欠税信息将直接影响企业纳税信用评级。 |
给纳税人的核心提醒
密切关注税务信息:自2026年3月1日起,欠税公告将成为更常规、透明的监管措施。务必重视申报和缴税的及时性,避免因欠税被公告。
善用确认和异议权: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税务机关在公告前会推送信息让你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如果对金额、信息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证明。即使公告发布后发现问题,也可以书面提出异议,税务机关需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
理解信用联动后果:欠税公告信息会记入纳税信用记录,可能直接影响企业在信贷、招投标、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资格。按时纳税,维护良好信用至关重要。
积极应对已发生的欠税:如果已有欠税,应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尽快清缴。一旦缴清,欠税记录将在次月更新的公告中被移出,这是修复信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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