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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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依据现有规定,“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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