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2019年9月实收资本到位1600万,2021年4月实收资本到位800万。现在当地税务催收印花税,税率多少,是否有优惠减免?
专家回复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目前无减免。
假如贵公司认缴5000万,第一次实缴1600万,应按1600万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后续实缴时,就后续到位部分800万(累计达到2400万),应按800万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之前已缴纳的按1600万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的无须再次缴纳。最终分次全部缴纳的数额(在税率不变情况下)和按一次性全额缴纳的应一致,不会存在重复征收。
根据各省市的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一般实行按年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政策详情
《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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