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最近接到专管员电话,说要在电子税务局中自查反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提示,可是我已经点过了呀,为什么说我没有反馈啊?
答:您好,您是否仅点击查看信息,未填入具体需反馈的信息呢?
问:是的,那应该怎么操作呢?
答:您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即可,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或“跟票管”两者反馈路径基本一致,申税小微以“跟票管”为例,带您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吧~
查看办理路径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找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的待办事项,点击“详情”。
最新待办中未看到此事项,也可以点击右侧“更多”进行查看。
Tips:
如果纳税人前期已点击过,但未处理完毕,则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互动中心”—“在线交互”—“企业所得税税前凭证风险提示反馈—按票管”(或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凭证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中继续办理。
02
进行反馈操作
(一)进入“跟票管”页面后,选择推送日期进行查询,找到需要反馈的信息点击“反馈”。
注意:“推送日期起止不超过一个月”,如不确定具体时间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二)“跟票管”推送的疑点涉及具体发票的明细信息,需逐张核查并进行发票明细录入。
纳税人拉动右侧进度条,可看到发票的具体开票情况,点击“明细录入”后,可看到需录入的明细内容,包括发票问题情况、企业所得税补税及调整情况、发票税前扣除情况等内容。
(三)录入完毕点击“确定”,自动回到“跟票管”页面,可看到相应发票行次“发票税前扣除情况”和“发票问题情况”均有内容,代表明细录入成功,在所有异常发票的明细均录入完毕后,点击“发票汇总确认”。
(四)进入发票汇总确认界面,该界面信息为发票明细录入情况的汇总,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确认后不可重复修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反馈。
(五)回到查询首页,可以看到此条推送信息的反馈状态为“已反馈”即代表反馈成功。
纳税人也可以点击“查看”,查询以前反馈的异常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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