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2013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该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实施。
该国家标准一发布,立刻在食品生产业,尤其是在孕婴童食品界引起了不小的波动。那么,该国家标注究竟规定了什么?又有哪些与我们老百姓生活,尤其是孕妇,婴幼儿息息相关的内容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简称特殊膳食。它的定义是为满足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人群的营养需要,按照专门配方生产加工的食品。也就是说,特殊膳食是针对特殊人群或者疾病人群的,那么,孕妇和婴幼儿也属于特殊人群。所以,孕妇和婴幼儿服用特殊膳食就更有针对性,更加安全。例如,我们非常熟悉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属于特殊膳食。
另外,国标中明确规定,特殊膳食的标签必须标注适用人群和用法用量。这就说明了,特殊膳食对人群的指向性是很强的。而与其相对应的普通食品则是不能标注适用人群和用法用量的。因为普通食品只是提供人们日常所需的基本营养,而没有明确的人群针对性。举个例子,比如一瓶矿泉水,总不能规定我们每天喝几口水吧?
所以,在2013年9月开始打击保健品“四非”专项整治活动后,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普通食品不能标注适用人群和用法用量,严禁说明其有任何功效和保健功能,其中也包括进口产品。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虚假产品,夸大宣传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普通食品是没有任何保健和治疗功效的。而针对孕妇、婴幼儿的特殊人群除了保健品以外,服用特殊膳食是更安全、更有针对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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