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月,秋意渐浓,人力资源领域亦步入新季。秋风送爽之际,我们迎来了一系列新的发展和变化。从法规的更新到行业实践的演进,从就业形态的革新到招聘策略的精进,人力资源管理者正站在变革的前沿,迎接挑战,把握机遇。下面和路华人力一起回顾下九月上半月行业精选资讯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gfllDTfEtt9t9B8vavctQ

可以通过线上查询服务渠道:(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3)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4)电子社保卡;(5)掌上12333APP。通过上述途径访问“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小程序,输入本人信息,即可查询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和退休年月。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下方式,查询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原文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zt202409/zcmdm/202409/t20240913_525722.html
我省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建立涵盖2015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基础台账,跟踪了解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依托“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匹配,农业转移人口县域内就业占比达到54.75%;各地与省外签署劳务合作协议1108份,指导8640个行政村与企业开展“直报直供”合作,今年初组织225个稳岗工作组联合154个驻外劳务工作站以及2000余名企业联络员,对接省外企业3012家,归集岗位107.9万个,实现省外转移就业402.82万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1004万人。
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60240&ClassID=647
云南财政坚持“保障投入与提质增效”并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全省教师队伍建设。
全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省财政厅坚持把教师工资发放作为优先保障重点,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全省工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动态预警处置工资发放异常情况。每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综合奖补资金6亿元左右,逐步提高全省平均补助标准,引导州(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9500多所乡村学校的14万名教师。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近5年来,云南省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平均留任率达92%。
原文链接:http://yn.news.cn/20240911/f59786ff7012449c84bf5253a421b4af/c.html
9月5日,云南省总工会服务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目前,云南省技能人才已达565.64万人,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云南大力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打造“一站式”“一体化”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截至目前,云南省总工会、16个州(市)总工会、129个县(市、区)总工会全部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5万余个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配备监督员2.9万余人,工会维权组织力量不断增强。
近3年来,云南省各级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3000余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00余件,调解成功率85%。
原文链接:http://yn.news.cn/20240908/0119126cba1f4b04a74a1e31443e4e88/c.html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聚焦当前存在的虚假招聘、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一系列新举措。

新规出台对求职者有何影响?未来找工作将有哪些新变化?9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结合人社部门发布的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梳理。
原文链接:http://sx.news.cn/20240906/65e7620cb221430bb3b5a9d9ee02bb4d/c.html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针对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知提出了哪些新举措、新要求?如何更好维护应聘人员平等就业的权益?
原文链接:http://hn.news.cn/20240906/87c51b1f4802405aa5410b290e16e13a/c.html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就做好云南省202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24—2025学年,全省计划选派833名教师前往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等地区支教。
原文链接:http://yn.news.cn/20240905/ba4cadc9b2e4499d9a0ed62d46525c64/c.html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各相关单位审核推荐、专家组专业评审、公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组建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和仲裁专家库。第一批调解专家库、仲裁专家库成员共50名。
原文链接:http://yn.news.cn/20240903/6a5a3b72db4e4a4595f92013918b30f0/c.html
新就业形态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工作模式,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占职工总数的21%,主要分布在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知识技能、医疗分享等领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就业资源借助数字化手段进行整合与配置,将碎片化的就业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借助算法模型匹配给适合的劳动者,实现了劳动力资源与工作任务的高效配置。这一方面扩大了就业资源的配置范围,一方面打破了就业的时空限制,提高了劳动者获取就业机会的便利性。
不同于传统科层制的组织管理方式,新就业形态通过各种数字平台对用工进行管理,劳动组织关系从传统的“公司+员工”模式逐渐转变为“平台+个人”模式。企业不再独占劳动力资源,劳动者也不再只为单一雇主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构建用工管理规则体系,运用数字化方式对劳动过程或结果进行管理。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模式是按需用工,供需双方在任务结束后,其合作关系也随之结束。相比传统工作方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分配上更加自主、灵活,工作空间也不再局限于工厂、车间、办公室等固定场所,更多的是在线工作和远程工作。拥有多重职业身份的劳动者越来越多,“自带信息、不装系统、随时插拔、自由协作”的U盘化就业方式广为普及。
平台企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存在多种组织和管理模式,新型工作方式的任务化特征模糊了传统用工关系,以往劳动者归属于某一经济组织而形成的稳定关系,被更多灵活多样的合作关系所取代。用工管理呈现去雇主化、去组织化趋势,不同用工模式对传统用工管理、就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等提出新的挑战。
原文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rsxw/202409/t20240914_525880.html
[ 编辑: 李月 撰文: 李月 图片: 李月 审核: 邓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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